医院聘用合同,这两条条款是否合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6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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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5小时前

首先你要确定你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如果是劳动合同:则第十八条违法,解除条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作出更严格规定;第二十八条也违法,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只有两种:竞业和专项培训的服务期。除此之外,违约金约定无效。

如果是劳务合同,则双方约定就可以,不收劳动合同法,也即是说上述约定是合法的。

热心网友 时间:5小时前

当然不合理,根据劳动法应该是提出离职后一个月就可以离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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