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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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16:12
古代的田赋制度在不同朝代有所差异。在 夏 代,每户男子被分配五十亩土地,他们根据五亩土地的收益来缴纳贡赋。商 朝实行井田制,每块田地为六百三十亩,分为九个区域,每区七十亩,其中七十亩为公共田地,其余八家各获得一块私田。他们主要以私人力量帮助耕种公田,而对私田则不再征收额外税赋。孟子在《滕文公上》中提到, 夏后氏 时期是每户五十亩田地征收贡赋,而 殷 朝则调整为七十亩田地的贡助制度。
贡助不仅指田赋,还包含进献物品或赋税的含义。如《新唐书·曹王李皋传》记载,当皇帝驻扎在梁州时,曹王李皋提供的贡品和赋税接连不断。这种进献和赋税的贡助形式,随着历史的演变,经历了从贡助法到租庸调,再到两税和一条鞭税的变迁,反映出税制的逐步改革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