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4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6:40
不算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于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采取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以防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侵害的有限度的行为。由此可见,正当防卫有四个条件:一,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二,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三,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四是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你拿铁棍打人时对方已经停手,不属于对“正在进于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的行为,你打人造成对方轻伤,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6:39
警署不管赔偿,但可以给你协调。你需要有伤病检验报告。太多补偿你想要去法院起诉对方。 我可以回答这个问题!我希望你早日康复,退一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6:42
你现在取保?未成年的话应该可以争取缓刑的。如果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也是可以争取缓刑的。
如果逮捕后公安那你录口供都是上面这个说法的话,基本认定不了是正当防卫了。检察院不出意外应该是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主要问题出在“对方停手后你将人打骨折”这个话,如果你在公安录笔录也是这么说的,建议在庭审的时候态度要好,承认自己存在问题,但是辩解被打的时候处在极度不安中,虽然有人停手打你,但是不是所有人都停手,你觉得会他们停手也是为了拿工具再来对付你,如果不反击你将受到更大伤害。看看能不能争取认定“防卫过当”“假想防卫”,对量刑有很大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