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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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4:06
养犬前需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可办理:
有合法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养犬登记表。
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为一般管理区。)
养犬人向住所地的区*机关提交养犬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
办理流程:
符合养犬条件证明填写养犬登记表领取养犬登记证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年检2023年度养犬年检时间为5月1日至12月31日。
办理地点:北京各区派出所
缴费标准:
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第一年缴纳1000元,以后每年缴纳500元。一般管理区内,按照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