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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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9:53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机构设置旨在高效推进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流通业发展、市场运行、物流、酒类管理、进出口贸易、外资利用等领域的管理工作。通过科学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确保政策制定、市场监管、运行监测、业务指导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提升北京市商务发展的综合竞争力与国际化水平。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综合处、法制与公平贸易处、流通规划处、流通发展处、流通秩序处、服务交易处、储备调控处、市场运行处、物流发展处、酒类管理处、外贸运行处、外贸发展处、机电进出口处、服务贸易处、对外经济合作处、外资发展处、外资管理处、安全监管处、财务处、人事处等二十一处室,以及四个负责口岸工作的内设机构,涵盖商务运行的各个方面。通过各处室的协作,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致力于构建完善的商务治理体系,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委员会通过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并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宣传、外事和接待联络等工作。综合处(研究室)则负责研究本市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组织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流通体制改革方案,以及综合性调研和文稿起草工作。
法制与公平贸易处(世贸组织事务处)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工作。流通规划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商品流通和生活服务业重点设施布局规划,以及大宗产品批发市场、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城市商业网点的规划,为流通业发展提供战略指导。
流通发展处研究提出本市现代流通业发展规划,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社区商业、中小商贸企业和“老字号”企业发展,推动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在流通领域的应用。流通秩序处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管理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的促销活动,指导行业服务管理和诚信文明服务活动,参与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服务交易处承担本市餐饮、美容美发、洗染、摄影、家政、修理等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储备调控处监测、分析本市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求情况,组织实施重要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农用生产资料的政府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管理盐政、盐务和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
市场运行处研究提出本市消费品、生产资料流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监测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的运行情况,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区域商务合作。物流发展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物流配送重点设施布局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第三方物流、专业物流和连锁企业物流配送的发展。
酒类管理处研究提出本市酒类流通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溯源制度,监测分析酒类流通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酒类流通市场的管理。外贸运行处研究提出本市外贸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监测外贸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外贸运行中的问题,负责出口退税协调、加工贸易合同管理等事务。
外贸发展处指导和协调本市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参加境内外贸易促进活动,负责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在京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外国驻京企业外籍人员签证变更等事项的管理工作。机电进出口处研究提出本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推动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优化进出口结构,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政策,负责机电产品进口管理。
服务贸易处牵头拟订本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分析工作,推进服务外包发展,推动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外经济合作处研究提出本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事务,指导开发区的外商投资工作。
外资发展处研究提出本市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外商投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协调吸引外资重大项目的确定,负责利用外资的统计分析工作。外资管理处依法负责本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审批及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区县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参与协调吸引外资重大项目的确定。
安全监管处负责指导、协调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监督、检查本领域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财务处负责本市商务系统政府扶持项目的计划编制、执行等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人事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商业服务业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引导、推动并组织协调商业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及“老字号”传承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通过各处室的协作,构建完善的商务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北京市商务发展的综合竞争力与国际化水平。
鉴于口岸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对独立性,另设四个负责口岸工作的内设机构,包括秘书处、综合业务处、航空港处、陆港管理处,分别负责政务工作、综合业务协调、航空口岸管理与协调、陆路口岸的综合协调管理及“大通关”工作。这些机构旨在加强与口岸相关单位的协作,确保口岸运行高效、有序。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工会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同时,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确保委员会内部管理的公正、廉洁。
其他重要事项包括管理北京市粮食局,以及《北京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委等部门拟订,市发展改革委与市商务委联合发布。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本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委负责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的进出口总量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委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这一系列安排确保了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在不同领域内的有效管理和协调,为推动北京市商务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简称市商务委)。北京市商务委是负责本市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挂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口岸办)的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