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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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08:25
肯定不是虚假诉讼。所谓虚假诉讼,是指原被告双方为达到某一目的,恶意串通,通过诉讼获得法院的裁判,而损害国家、公益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原告诉讼主张的权利,被告也可以证据予以反驳。原告诉讼中未说已部分还款,被告亦向法庭提出。即便未提出,在执行中提出并有证据的,执行时扣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