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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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7:50
在非法集资的相关案件中,协助者的性质定义为明知非法集资活动的实际存在却依然为此类集资活动提供实质性帮助并且从中获得财务权益的企业或个人。
1、针对这些构成刑事犯罪的非法集资协助者,由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主导机构向他们发出公开警告,同时依照法律规定处罚其违法所得,其具体金额为违法所得的一倍至三倍不等;
如果情节严重,则应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2、对于那些无法兼顾清偿集资人资金以及支付罚款义务的非法集资协助者而言,优先处理的事项应当是解决集资人资金的返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