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淑珍银行诈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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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6:29

2000年,廖淑珍与丈夫古某共同在广州芳村区开始新的生活,古某经营一家私店,而廖淑珍则独立经营夜宵摊位。


2001年1月21日晚,廖淑珍在芳村桥东办事处的中国建设银行ATM机上查询账户余额,显示为1366.35元。随后,她尝试提取了1300元,然而再次查询时,发现余额并未减少。


当天,廖淑珍将这一异常情况告诉了情夫张某和朋友陈某。他们怂恿廖淑珍频繁取款,从凌晨1点49分起,直至上午8点20分,他们一同在多个银行网点取款,包括芳村桥东办事处、芳村大道、上九路办事处等,总计取出的钱全部交给了张某和陈某。


此后,从2月22日至27日,廖淑珍持续更改取款的时间和地点。然而,27日晚7点30分的取款行动未能得逞,她被银行工作人员当场抓获。警方在廖淑珍的住所搜出了扎好的27万元现金,但张某和陈某却在此期间消失,至今仍未被警方找到。廖淑珍曾是电影圈的一颗明星,出演过《最好的时光》这样的作品。


扩展资料

被称为广州“女许霆”,利用银行网络系统两地响应码理解不同的漏洞,在明知卡内欠款不足的情况下,连续8天疯狂取款59.93万元。2011年底,省高院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5年徒刑的一审判决裁定重审。昨日重审庭上,廖淑珍翻供称被情夫利用去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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