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跳河丈夫不救,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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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04:20

有一句俗话叫做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关系可以说是社会关系当中最为特殊的一种, 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夫妻关系称得上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并且夫妻双方也需要承担对彼此相互的权利义务。
网友咨询:
妻子跳河丈夫不救,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
律师解答:
构成不作为犯罪,因为夫妻身份,互相承担着救助的义务。 一般见死不救,不构成犯罪,但夫妻之间属于有特定义务,妻子落水,丈夫见死不救,涉嫌故意杀人罪。这种故意属于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律师补充:
见死不救在刑法中判处的处罚:
1、见死不救,大体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二是没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
2、对于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那行为人是触犯刑法的。一般定性为故意杀人罪。例如,张三抱着邻居的五岁小孩出去玩耍,小孩掉进粪坑里,张三嫌脏而不救导致小孩溺亡,那张三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按故意杀人罪来定罪处罚。又如嫖客到卖淫场所嫖娼时突发心脏病,妓女不救,也涉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3、对于没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不构成犯罪。如大街上李四被撞了,求路人张三救他,张三扬长而去,李四因没有得到求助而死亡,那张三不构成犯罪。又如张三去一荒山上打猎,发现一弃婴,明知不救弃婴会死亡,张三没救,也不构成犯罪。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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