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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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4:35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以货币形式出资60万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与甲方共同经营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乙方出资将根据公司建设、采购及流动资金需求适时注入,自成为股东后,将依约履行出资义务。
乙方入股后,依据法定程序完成,即视为正式入股,享有股东权利与义务,同时按30%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并承担亏损。乙方对成为股东前公司经营状况不享有权益,也无需对营业损失及债务承担责任。如因公司清偿乙方成为股东前债务导致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还需全面负责公司财务与业务工作,并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甲方保证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为合法注册且正常运营的公司,否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对乙方造成损失还需据实赔偿。
若乙方迟延支付款项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应给予相应赔偿;若甲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资金受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双方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