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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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7:34
位于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畔的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其历史渊源可追溯至1949年2月成立的蚌埠市人民法院,1962年,中级法院成立,原基层法院随之撤销。
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其工作需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其主要职能包括审理第一审、第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处理上级法院交办的案件,以及对再审、抗诉案件进行审理,执行法律文书和委托执行任务,受理赔偿案件和国家赔偿决定,以及指导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
目前,该法院设有17个职能部门,人员构成包括158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其中6人拥有研究生学历,110人拥有大学本科学历,128人为中共党员。每年,他们平均处理各类案件超过2000件,管辖范围覆盖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怀远县、五河县和固镇县七个地区。
值得一提的是,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法庭于2003年7月启用,建筑面积达23000平方米,配备了丰富的图书资源,藏书超过23000册,能满足法官和工作人员查阅资料、提升自我需求。同时,局域网为法官和员工提供了交流思想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