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留下一块宅基地,无遗嘱,继承如何办土地证?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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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3:40

你好,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然而,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制的财产,其所有权是不能由你们继承的。但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两个概念,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流转的,其中就包括继承。追问我想问,怎么样才能公平地分这块地?就算全收回为集体所有,我也愿意,就要公平分。使用权也就是说我可以建房子是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3:40

你说的这个问题有点难办。农村土地问题的确难以处理。如果你走法律途径,可能只是你父亲的那块被收回,因为你大伯那块已经建有房子,一般不会强拆。建议你们家庭协商处理,订立房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3:41

宅基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不是私有财产,无所谓继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是村集体无偿划拨给农民建房的,仍属集体所有,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因而也就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如爷爷的晚辈直系血亲是该村村民的,且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可以办理该宅基地过户手续,作为新划拨的宅基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3:41

你没有说清楚宅基地上有没有房屋。如果没有房屋的话,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所有,你爷爷在世时,你家只对宅基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有*的处分权。根据〈继承法〉对遗产范围的规定,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所以你爷爷去世后,你家里所有人都是没有继承权利来继承这块宅基地的,只能再归还到集体。
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就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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