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悔了是否是还能在起诉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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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小时前

协议离婚后若后悔是否可再起诉,主要依据《民法典》规定。首先,若协议离婚后领取了登记证,则无法再就是否离婚的问题反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至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共识。
其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若不愿离婚,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如果在申请离婚登记后的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仍有撤回申请的机会。
简而言之,一旦协议离婚并领取了登记证,就无法再就是否离婚的问题反悔。但若在申请离婚登记后的三十天内,任一方不愿继续离婚过程,可选择撤回申请。通过这些规定,法律为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后提供了一定的反悔空间,同时也确保了离婚程序的最终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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