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其实就是以房地产开发并且销售为主体的企业,通过开发的过程从而获得一定的利润,而相对来说利润还是比较高的。不是每个企业都能够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想要开办这样的一个企业需要达到一些资质,而资质一共划分为5个等级。取得等级之后,就能够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业务,而如果取得的是5级的资质,能够在所在的城市从事乡村、小镇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经营范围是不一样的。
1、想要取得房地产开发商的资质,必须要准备齐全材料,需要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备申请表,要准备公司的规章制度,还有章程,交给相关部门检查。除此以外还需要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还有其他经理的一些聘用文件,包括工作的文件。
2、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准备固定的办公室,要把相关的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还有缴纳社保的一些凭证都要准备好,交由相关部门去审核。首先需要经过初审,然后进行复审,最后还要报给省建设厅来审批,最后才能够拿到相关的资质证书。
1、开发主体合法
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和个人,首先应取得房地产开发的资格。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则应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条件设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2、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主体必须通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合法途径(出让和划拨),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权属清晰,房地产开发主体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8条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3、在规定的期限内动工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