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是5%-12%,调整后的最高缴存基数为31200元,根据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为1:1计算,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个月的缴存金额上限可达到7488元(31200元×12%×2),与2019年度的6648元相比增加了840元。
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在每年的7月都会例行调整,从当年的7月到第二年的6月会执行同一个缴存基数。
1、申请贷款前6个月已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并且申请贷款前两年内没有欠缴公积金(不同城市对缴存期限的规定不一样,具体以城市为准);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3、申请人所购的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4、申请人是所购住房的房屋权人或共有权人;
5、申请人可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申请人夫妻双方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7、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它贷款条件。
1、贷款申请
申请人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贷款审批
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3、签订合同
受托银行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报送公积金中心复核。
4、办理担保手续
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5、贷款发放
公积金中心核准后,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