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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安全合同集锦 篇2

2024-07-18 来源:世旅网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胜北社区各单位出租房(场地)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出租房(场地)安全事故,保护国家和租户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区经济发展和稳定,分清事故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房屋质量和环境,自愿承租本房屋。

  第二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注意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等事项。因乙方不慎发生的各种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出租房内不准使用天然气。

  第四条 如乙方擅自乱接、改动水电气暖设施,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死亡、重伤、轻伤、火灾、中毒等)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如乙方私自乱拉乱接水电气暖设施,发生的事故,给国家财产、出租房财产造成损失,他人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场地)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告知水电气供应部门,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告知或不维修,发生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出租房内,严禁存放液化气罐、烟花爆竹、汽油等危险化学品,对于发生事故的,所产生(包括甲方)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租赁期间,乙方需按照地方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自觉接受消防部门、出租方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如不及时整改,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 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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