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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创业工作计划范文

2023-11-06 来源:世旅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部署,鼓励、引导和支持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31号)和内蒙古人社厅《关于下达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发〔20xx〕9号)要求,在我区实施“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发挥政府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高等院校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一系列鼓励、引导和扶持政策措施,强化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改善创业环境,健全创业服务,引导和带领一大批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带动就业。

  二、工作目标

  20xx—20xx年,计划在三年的时间完成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2万名。其中:20xx年计划培训3000人,20xx年计划培训7000人,20xx年计划培训10000人。力争30%的人员实现创业。使具备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完成创业培训的同时得到小额贷款和后续跟踪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实施范围

  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具有创业意向和创业项目计划的内蒙古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内人办发「20xx」188号)要求,开展以“创办你的企业(SYB)+创业实训”为主要内容的我区大学生创业培训。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发挥各地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管理中心的作用,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以及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组织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免费参加创业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等部门,邀请创业成功人士(特别是创业成功的大学生)为在校大学生传授创业经验,组织开展像形式多样的大学生创业竞赛活动,积极开展在校大学生创业培训服务。

  (二)落实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毕业后2年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认真落实有关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扶持的优惠政策。队友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成功创业的,对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将大学生创业见习工作纳入就业见习总盘子实行统筹安排管理。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多渠道建立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发挥贷款担保公司的作用,多渠道拓展大学生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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