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20________年9月24日,就乙方在甲方工伤赔偿一事,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在甲方酒店所受的伤为工伤;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武汉市伤残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为准,即乙方为九级伤残;
三、根据武汉市的相关规定,甲方总计赔偿乙方金额为:包括一次性工伤补偿金、伤残就业补助金营养费及经济补偿等全部工伤待遇各项费用(不包括甲方已垫支的医疗费),合计币:38424元(大写三万八千四百二十四元整)。
四、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乙方均无权就本工伤一事向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五、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自愿放弃就工伤赔偿所享有仲裁、诉讼、鉴定、重新鉴定的权利。
六、甲、乙双方均已了解协议的法律含义,双方为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章附乙方收到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38424元赔款起生效。
甲方: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签字)
年_______月_______日年_______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