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下发《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嘉兴市
一、加强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
二、完善制度,强化日常管理
建立切实有效的长效机制,对在防溺水工作中发现的有针对性问题进行研究,不断完善学校防溺水安全制度和
三、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宣传
通过校园橱窗、悬挂横幅、国旗下
学校开展“十个一”教育宣传活动,即:开展一次“防溺水”启动仪式;上一堂预“防溺水”主题教育课;开展一次“防溺水“
同时全面开展“六个不准”教育:
1、不准在上(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在未经父(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下河(塘)游泳;
2、不准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塘)游泳;
3、不准在不会游泳的监护人带领下下河(塘)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保障和不知水域特征的池塘、取土形成的水塘、水沟、小溪游泳或戏水、嬉闹;
5、不准擅自到钱塘江江堤下玩耍、观潮;
6、不准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擅自下水施救或者避而不见逃走,要采取大声呼救及报警等措施。
四、加强外界联系,建立保障机制
与开发区政府联系,在学校周边池塘、河流等水域,设立警示牌。与当地村委会联系,对于重点河段、池塘做好安全巡查。做好和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建立防溺水预警制度。
总之,防溺水工作必须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各项工作要有效落实,真正发挥作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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