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标准
认星争优、做美德少年评选的基本标准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少年儿童文明风尚中发挥较大影响。具体荣誉称号为:
1.助人为乐美德少年--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及其他困难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2.自强自立美德少年--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在逆境中保持乐观开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迎接困难和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3.诚实守信美德少年--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坚守承诺;言行一致,对事负责;有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
4.尽责奉献美德少年--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自觉维护教室、校园环境;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热心参与班级和学校工作,主动为老师分忧,为同学服务;积极肯干,默默奉献,赢得师生广泛好评。
5.尊老爱亲美德少年--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传承“好家风好家训”。
二、评选范围
在校小学生
三、评选方法
1.公开评选。各班在保证评选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标准采用自荐、他荐的方式,每班推荐一名优秀学生参加校级认星争优、做美德少年评选。
2.自我介绍。被评选推荐为“认星争优、做美德少年”学生填写 “认星争优、做美德少年”申报表,经班主任同意后,报学校德育处。德育处审查,择优上报市、区级人选。
四、推报材料
请务必于5月13日(周二)下班前提交各中队所推选的认星争优、做美德少年的相关材料(评选申报表),生活照片一张(背面班级、姓名、心语)上交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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