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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合同

2023-10-28 来源:世旅网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在沧州市设立江苏南通凤洲劳务合作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等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循: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需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之要求提供资以办理分公司的一切法律文件;乙方予以协助。

  2、 甲方负责与国外雇主签订符合国务院《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切实维护分公司所招用的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 江苏南通凤洲劳务合作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不具独立法人资格,受甲方的领导,不具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

  4、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发生被招用外派人员与甲方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等纠纷,以甲方与被招用外派人员所订立的《劳务输出合同》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条款确定。

  5、 甲方聘用乙方陈海涛为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分公司的日常事务及分公司的管理;具体权限及期限以甲方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为准。

  6、 自分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需承担一名工作人员的工资(暂定20xx元/月/人),按月支付;根据分公司发展需要,需另行增加工作人员数量和工资待遇的,双方另行协商。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分公司依法设立后,乙方负责将现有办公场地提供给甲方所属分公司使用并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

  2、 乙方须在沧州市所属区域内积极开展外派劳务人员的招聘业务,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3、 乙方须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前述业务。

  三、 合作利润的提取

  四、 合作期限: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三年;以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日作为合作期限的起始日;期限届满需要继续合作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五、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分公司营业执照核准注册之日起生效。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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