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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022-02-05 来源:世旅网

  为对工程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及报送等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

  1、施工单位竣工资料:

  (1)质量保证资料;

  (2)施工技术资料;

  (3)施工管理资料;

  (4)竣工图;

  (5)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资料: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月报(包括各阶段性检查记录);

  (4)工程开、停、复工令;

  (5)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审批文件;

  (6)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意见;

  (7)工作联系单;

  (8)监理日志;

  (9)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a)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及评定表;

  b)工程项目施工例会纪要;

  c)工程质量检测记录;

  d)材料、设备进场质量检测报告;

  e)监理工程进度付款审核报表:

  f)应业主要求提供的其它专题报告;

  3、工程管理资料:

  (1)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2)设计变更;

  (3)初步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

  (4)工程概算、预算;

  (5)工程勘察报告;

  (6)文物普探及问题坑处理报告;

  (7)深基坑支护设计文件;

  (8)地基(桩基)检测报告;

  (9)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10)工程招、投标文件;

  (11)工程综合验收资料;

  (1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3)工程报建报审资料;

  (14)工程部与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

  (15)工程技术资料发文记录;

  (16)向公司提交的专题报告;

  (17)结构试验、文明工地、安全施工、施工全貌的照片及音像资料等。

  二、工程技术资料编制要求

  1、原则工程技术资料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技术整编评定统一规定》进行编制并及时归档。

  2、要求

  (1)施工单位资料由施工单位按以上《规定》编制,监理单位定期检查施工资料的质量,按标准验收。

  (2)监理资料严格按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

  (3)工程管理资料由工程部按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编制。

  三、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查

  1.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2.工程部负责复核施工单位资料并审查监理单位的竣工资料。

  3.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查的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送至质检站。

  四、竣工资料的报送

  1、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将竣工资料报送市城建档案馆一套,建设单位两套存档。

  2、施工单位凭政府主管部门开具的竣工资料收据,方可与建设办理竣工结算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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