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项目工程施工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内容
工程名称: 项目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项目(包工包料)
承包范围:以双方共同审定的设计图纸和合同清单为准进行设备采购及施工,项目如有设计变更或超出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部分需经双方协商另行计算。
工程承包造价
工程承包总造价为RMB¥ 元(计人民币 元整)。此价格含税。
付款方式
第1次: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第2次:材料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第3次:工程安装结束验收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第4次: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于半年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2.1甲方权利和义务
委派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设备、材料入场验收、监督工程质量、进度,负责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实施方案的变更确认,以及施工过程中及本合同期限内的一切书面确认。所有书面确认均为组织工程验收的有效依据。
及时确认采购请款申请,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甲方有权从乙方获得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技术文档。
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和解决在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对乙方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甲方应做出合理的答复和处理措施,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甲方有责任将本公司的管理流程及具体主管责任人资料提供乙方,以方便双方沟通。
甲方有责任将本公司在该工程中所用的软件资料及技术文档交付乙方。
2.2乙方权利和义务
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指定工程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施工,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如施工期间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定期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和完工报告,做好施工记录。
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应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负责竣工后的清场工作。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返修。
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过程中,承担一切的费用和法律责任。
负责配合用户验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在征得用户方和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对施工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并做出调整。
工期和实施
本工程于 年 月 日 前完成。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提供相关单位工程实施方案。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调整,以此重新确定工程完工日期。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工期变更,双方需事前磋商,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调整,以此重新确定工程完工日期。
如因甲方或乙方的责任造成用户方不接受的工期延误,由责任方对此负责。
材料和设备的供货和验收
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由乙方按双方认可的设备清单采购。如甲方要求,乙方需优先选择甲方推荐的供货商,乙方协助甲方按照协定好的合同内容与供货方签订购销合同,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乙方承担由乙方购进的货物、运输、验收、退货、索赔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全部责任和全部费用。
工程验收
验收依据:根据《工程实施方案》、《竣工图纸》、《设备清单及报价》,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验收项目与程序、会审纪要、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
验收标准:按双方认可的验收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标准,由用户或甲方验收。
甲方应在乙方提请验收之日起10 日内组织用户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用户或甲方签字确认。如乙方最终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与甲方要求不一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改善。
验收报告原件由甲方归档,复印件由甲方盖章后交乙方存档。
售后服务
验收通过之日起,乙方负责建设工程的售后服务工作,维护期为 1 年。对于工程(系统)涉及的软、硬件,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服务。保修期外如需更换硬件设备需按照设备成本价付费更换,如需乙方上门维修需付相应的上门维修服务费。
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所有的变更要求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经双方签字同意。
对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都可能导致对预定计划、可交付资料或费用的变更。根据变更要求的范围和复杂程度,乙方应对实现变更要求的工作而相应增加或减少收取费用,并将预计发生费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执行。
合同的解除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方可解除。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并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由此引起甲方的损失。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违约责任
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均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赔偿外,还须承担另一方为取得此等赔偿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甲方未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工程款,每逾期壹日甲方应按逾期工程款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完工造成的损失,每逾期壹日应由责任方按工程款总额的千分之三向另一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不可抗力
双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时间相应推迟,推迟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要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影响。
不可抗力是指动乱、台风、地震、水灾等以及双方同意的不可预见的情况。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问题,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以诚相见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提交当地人民法院判决。
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护,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 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通讯地址:
发票开具信息:
税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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