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体师生的健康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食品和饮用水安全,有效防控传染病的发生。我单位向蓟县教卫生局、蓟县教育局作如下承诺:
一、食品安全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堂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小卖部持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
2、认真履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落实上级食品安全文件、会议精神,主动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的监督,落实上级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食品安全自查、例会、从业人员培训、食堂安保、学生的宣传教育等相关规定。强化本单位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
3、严把采购验收关,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不采购使用有问题的禽畜肉、水产品、米面、蔬菜、调料,使用标识齐全的预包装食用油。
4、严格加工操作过程控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待加工食品和成品的交叉污染,保证不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保证提供和使用消毒安全的餐具。认真落实饭菜留样制度、餐具消毒制度、食品原料储存制度,保证供餐食品安全。
5、严格小卖部管理,杜绝“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或霉变食品、伪劣食品和超范围经营现象。
二、生活饮用水安全
1、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法规要求,责成专人负责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加强生活饮用水的水质监测、设施消毒等管理,保证师生日常饮用水安全。
2、加强生活饮用水水源、供水设施的安保措施,确保不出现人为破坏、投毒等事件。
3、对于师生饮用的锅炉水出水水温应保持在80度以上。对于特殊提供的桶装饮用水严格落实采购索证制度,饮水机定期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三、传染病防治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健全传染病防治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职责,制定春季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传染病防治措施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疾病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预防接种证查验各项管理制度。
四、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
如发生卫生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县教育主管部门、县卫生局。若发生卫生安全责任事故,愿意接受上级部门的责任追究和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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