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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校园广播稿

2022-04-07 来源:世旅网

  尊敬的评委、敬爱的老师: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向校园暴力说“不”

  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是知识的海洋,文明的殿堂。然而,近年来,校园内外发生的一些暴力事件给原本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灰暗的雾霾。

  “男生在宿舍被围殴、女生被扒衣服拍照、小学班长收保护费、初中生给女同学下药”,一个个层出不穷的欺凌事件在不断地挑战着这个社会的道德底线。曾经被欺凌的孩子,随着新闻的火爆而倍受关注,然后又很快淡出视野。似乎他们的遭遇,只是给无数案例增加一个数字。我常常在愤慨之余,又总会想,那些被欺凌者可以做些什么,又会做些什么?或许悲剧,才刚刚开始!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父亲曾这样教育我:“在学校如果有人欺负你,你就把他揍趴下,打伤了我负责。”的确,父亲对孩子的爱,往往简单而粗暴,很多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可能都像我的父亲一样,坚持不吃亏原则,坚持以牙还牙式的教育方式:“你不要欺负别人,但如果别人欺负你,就给我打回来!”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似乎,暴力的种子已经悄悄种下。

  据了解,遭受校园暴力学生往往会有以下两种反应,一种是以暴制暴,通常这样做,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使暴力离自己越来越近,甚至自己也将变成以身试法者,另一种则是忍气吞声,不敢告诉家长老师,也不知道如何反抗,更不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根据中国台湾一项针对4347名中学生的调查显示,有10.7%的学生被霸凌,其中20%的人选择了向家长或者老师反映,5%的人选择向他人或警方求助,不过仍有55%的人选择忍气吞声对校园霸凌问题,长期以来,社会上的主流观点都是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忽视和极少追究其法律责任。

  20__年5月11日,江苏连云港电大一女生多张被扒光衣服殴打的照片在网络热传。此后,5名涉案嫌疑人(其中3名未成年人)被警方控制。连云港海州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和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本案主犯郑某6年6个月有期徒刑,其他4名被告也均被判刑。本案审判长的李保群称,全国多起同类校园暴力案件中,很少有嫌疑人被判刑的情况。本案具有很强的法律示范效应,校园暴力事件就应当受到法律的规制。

  校园暴力事件频频出现,原因很多。比如,学生年纪小,情绪不稳定,控制能力差,自我意识强;受到不良思想、不良环境影响;受到挑唆和怂恿等。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法制教育的缺失,还是法律的威慑力没能在校园里彰显。从媒体公开报道的校园暴力事件的处罚结果看,施暴者受到刑罚处罚尤其是重罚的并不多见,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校园暴力的施暴者造成了错觉。当这种错觉一错再错,校园暴力事件自然猖獗。

  在当代社会,光有好的文化知识还不够。在全国建设和谐社会、和谐家园的进程中,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为建设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和谐班级、和谐的人际关系做出自己的努力。我们不但要懂法、知法,还要尊法,守法,更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罪孽本自微末始,陷身囹圄悔方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反对校园暴力,从我做起,从我们做起!

  我今天的演讲到此结束,有不足的地方,还请各位评委老师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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