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8日至14日是第XX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确保今年推普周各项活动顺利有序开展,依法推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根据《省语委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第XX届全省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甘教语﹝20xx﹞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弘扬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二、活动内容
(一)市、县区语委办及语委各成员单位
1.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1)在城区各主要街道、公园、广场悬挂推普宣传标语,为第xx届全国推普周重点活动营造氛围(市、县区语委办负责)。
(2)各相关单位在醒目位置及城区人群密集处张贴由市语委办统一派发的宣传海报(各县区语委办及各相关单位负责)。
(3)在市、县区主要街道及繁华地段设立推普宣传点,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种推普宣传资料(各县区语委办负责)。
(4)语委各成员单位在本单位橱窗开设推普宣传专栏。
(5)充分利用各类面向公众的电子屏滚动播出推普宣传标语(标语见附件)。
2.组织活动,推进推普工作
(1)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和省语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在会宁举办第xx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重点活动。
(2)举办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等活动(市、县区语委办、团委等相关单位负责)。
(3)组织开展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工作(市语委办负责)。
(3)开展规范社会用字检查活动,对单位名称牌、广告牌、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场所进行社会用字规范化检查(市、县区语委办、文明办、工商局等相关单位负责)
(4)结合省语委、省教育厅组织的“语言文字大篷车活动”,邀请语言文字专家做规范用语用字培训或专题讲座(市语委办负责)。
(5)组织未获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未达到规定等级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拓展测试领域,努力在全市党政机关、部队、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领域扩大普通话水平测试覆盖人群,提高测试工作质量。(市、县区语委办及各相关单位负责)。
(二)学校
1.举办各类活动,增强宣传效果。
(1)继续组织“啄木鸟行动”,查找、整改校园内外错别字。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朗诵、演讲、书画比赛活动,选派优秀选手参加县区级、市级比赛。
(3)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张贴今年最新的宣传海报。
(4)利用升旗仪式,进行一次以“推普”为主题的国旗下演讲。
(5)每班组织一次各具特色的“推普”主题班会,出一期以“推普”为主题的黑板报或手抄报。
2.结合教育教学,形成长效机制。
(1)从学校辐射家庭,向家长发出倡议,倡导家长讲普通话。
(2)利用校园广播播放推普专题节目。
(3)充分发挥语文课堂主渠道作用,推进推普工作。
(三)新闻单位
1.市、县区电视台及广播电台
(1)开设宣传语言文字工作政策、法规等栏目,进行广泛宣传。
(2)及时报道推普工作的各项活动,重点报道第xx届全国推普周重点活动。
(3)多时段播放推普公益广告。
2.白银日报社
(1)开设专版进行语言文字工作政策、法规等内容的宣传。
(2)及时报道推普工作的各项活动,重点报道第xx届全国推普周重点活动。
(3)刊登推普公益广告。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调联动。
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普周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宣传、教育、人社、文化、广电、共青团等部门、组织要通力协作,形成联动,努力推动宣传周活动取得更好成效。
(二)紧扣主题,加强宣传。
要充分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准确把握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职责,紧扣主题,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三)联系实际,突出重点。
国家语委定于9月20日在我市会宁县举办第xx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重点活动。各县区及语委各成员单位要协助会宁县做好本次重点活动。同时,要以推普周为契机,将推普周活动与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等日常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加强沟通学习。
(四)积极创新,注意总结。
除省市统一下发的宣传海报外,各县区可结合当地特色,自行设计制作各种推普宣传品,向社会广泛发放,进一步扩大推普活动的宣传声势,增强宣传效果。各部门各单位在活动中要注意收集整理有关活动的资料(包括活动录像、照片和文字资料等,照片要能够反映活动主题)。各县区语委办、市直学校在9月25日前向市语委办报送本届推普周活动工作总结(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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