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收集中央、省、市纪委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准确地向领导提供有关信息、材料和数据,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2、承担机关文秘工作,搞好信息、督查、档案管理、收发、统计等工作,保管使用好纪委、监察局及其办公室印章、函件、介绍信等,负责以纪委、监察局和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编号。
3、组织制定和起草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报告、总结、通知、领导讲话等文稿。
4、负责常委会、书记局长办公会、全委会、职工会及有关会议的筹备、通知等工作,搞好会议服务,并根据需要整理印发会议纪要。
5、协调上下左右之间的工作关系,及时传递上级党政组织的批示和下级组织的工作反映,发挥枢纽作用。
6、检查督促县纪委、监察局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办事项的贯彻落实。
7、负责机关干部职工请销假登记,做好考勤、学习记录;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8、负责上级纪检监察刊物的征订、分发,承担机关和个人报刊杂志的征订、分发,做好各类信件、电报、汇款的收发工作。
9、负责接待工作。
10、负责本机关的机要保密工作。
11、负责文件、信息、调研文章及其他材料的上报。
12、搞好车辆、财务管理、劳动、卫生、安全、职工生活福利等行政事务,做好服务性工作。
13、安排、组织本机关干部职工的日常学习及后勤服务工作。
14、搞好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并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15、加强协作,服从统一调派,做好县委、县政府、纪委、监察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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