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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学校教师备课制度

2020-03-26 来源:世旅网

  一、请假制度

  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

  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

  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书面请假由校长签字审批后交教务处统一调课。

  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校长签字审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内者须到教育室批准。超过一月者由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三、考勤内容

  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诊、调休、迟到、早退、旷缺等情况。

  1、凡开会、继续教育外出学习、进修、读书、社会工作、计划生育为公假,子女家长会或亲子活动每学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时。公假一般以请柬和通知等证明单为准,由教导主任签单离校。没有书面通知的,由教导主任视情况而定,公假离校时需交出公假单。公假一般不影响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如有影响,一天以内或一天以上由校长决定。

  2、事假需事先或及时向校长请假,一般应不影响工作。事假以天计(不足1天计作半小时),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签名审批。

  3、病假需及时或在病愈上班的当天,主动向考勤人员提供病假单,病假单无法及时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校长和教务主任,以便工作安排。从教职工的健康考虑,学校鼓励教职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带病工作(无论是否持有病假单)。如教职工患比较严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传染病,则应及时看病或遵医嘱休息。教职工病假期间如来校上班,病假随即终止,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

  4、每次活动及教育教学工作迟到一次(5分钟之内)扣除0.5分。超过5分钟的视为事假,10分钟以上视为缺旷。

  5、各种假在月终公布时尚未办理请假手续的;需经批准的假而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各种假(包括公假、病假、就诊)凡名不副实的,以旷缺论。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量化考核。

  1、旷课一节扣1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2、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0.5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请事假一天扣0.5分,3天以上每天扣1分,旷会一次扣0.5分。业务学习一次及各种教学活动不到扣0.5分。请病假和公假不扣分,特殊事假为一周时间,超出一周按事假计算。学校安排教师代课根据绩效考核代课标准10元每节计算。

  六、请假期间的待遇及对旷工的处罚

  1、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2、全年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确定考核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七、考勤结果

  运用培训考勤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考勤旷工在一天以内者,扣量化积分2分,考勤旷工超过两天,但不超过三天者扣量化积分5分。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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