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规定,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做一名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社会好评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爱岗敬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校,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以法治教。坚持以法治教,认真执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参与色情、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和尊严的活动。
3。好学上进,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改实验和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辅导、考核、评定工作。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探索有效的教育方法,向课堂教学要质量,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4。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亲近、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并保护学生避免受到他人伤害。
5。遵章守纪。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守岗守校,不擅自离岗,外出履行相关请假手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在教室使用通信工具;不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参与邪教活动,不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6。遵守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家长来访热情接待,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按照学校要求,坚持家访,以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互动。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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