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多次商议,答成以下协议:
一、装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属下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其中包括:
(一)乙方将甲方原门面内货架拆除搬走,并将所有垃圾(包括施工所产生的垃圾)全部清除;
(二)甲方对门头的要求:门头加门柱为全玻璃并加金属边框(玻璃颜色由甲方自定:门头的面板为苹果绿,底板与门柱为黑色);
(三)玻璃门:推拉式玻璃门(金属边框),玻璃厚度必须是12毫米;
(四)店内吊顶:甲方要求是石膏板+乳胶漆,四周为二级吊顶,含灯带,中间为灰色玻璃(规格:大约6米6(长)× 80公分(宽);
(五)店面有一隔断,甲方要求使用木工板+乳胶漆,侧边门为镜面门;
(六)店面中部有一小段吊顶,下方隔断有两面背面形象墙须用玻璃或有机玻璃固定,加电路,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施工;
(七)电路:店面所有电路和所有材料(如电线,插座,开关等)由乙方承担;
(八)待装修结束,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对新到的货柜进行组装(包括电路);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竣工后,甲方在经营过程中如由乙方装修使用的所有玻璃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装修金额
包工包料的总金额:壹万陆仟圆整(16000.00元)
五、装修工期
自装修之日起,工期为10天,如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
六、分期付款方式:
开工时,甲方先预付工程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待装修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款。
本协议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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