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广场墙体上安装广告画面,制作事宜进行磋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广告形象内容提供方式:甲方以邮件方式向乙方提供形象广告设计原稿,乙方按甲方提供设计稿进行制作。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形象广告设计原稿与相关数据和制作日期。从20xx年9月5日到20xx年9月5日。
二、 付款方式:
广告画面尺寸:6米20米,每平方 元。计:大写( 元整)甲方预付广告制作费的预付金为 元整,广告登记发布费 元,不包括在广告制作安装费内。乙方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剩余的费用即 元(含广告发布费)。甲方提供办理广告登记证的资料,广告登记证的手续由乙方代办。
三、 质量保证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广告画面褪色、脱落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质保有效期限为一年,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四、 乙方权责: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具制作图稿(或双方协商出具),经甲方由甲方人员签字确认。
2.乙方制作所需材料及完成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使用的安全性。
3.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利用甲方提供的广告形象设计稿及甲方提供的广告形象设计稿及甲方之商标另做他用。
4.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做好广告形象制作工作。
五、 违约规定:甲、乙双方,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将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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