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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承诺书

2022-07-10 来源:世旅网

  本人要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户 籍 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结婚日期:  子女情况:(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承诺系生育第一个子女,本承诺书内容全部属实,且无重要婚育情况遗漏。如本人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年 月 日

  注:1、其他需说明情况指承诺人经历几次婚姻或生育子女后子

  女死亡,但仍符合登记条件等特殊情况;无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空白处划斜线。

  2、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乡(镇、街办)、当事人各存一份。

  提 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宣布其证明无效;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请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珍惜个人信用,如实本人信息。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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