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生产物质材料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质量标准:
1 . 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的货物。
乙方的货物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和随货文件要求。
2. 其他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
在甲方支付给乙方货款时乙方需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可以拒付该款项。
二、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 货物交付时,甲方按规定对货物的外观、规格、数量、产品合格证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2. 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
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
3. 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4.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 元。
如在规定期内甲方未付清货款,甲方应承担延期付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5. 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三、违约责任:
1 . 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是,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 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争议解决
1 . 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供需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合同管理或造价管理部门调解。
3. 如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申请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 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五、合同的生效、终止与解除
1 . 本合同一式 4 份,需方持 3 份,供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各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 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3) 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7天内仍未履行。
4) 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签订地: 室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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