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局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能力,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快捷、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提高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及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本县内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是指在道路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原因而引发道路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等事故。
(二)处置原则
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管理原则,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属地管理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接受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名单见附件)
主要职责:
(一)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原因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时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组长指令调度人员、物资到指定位置,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
(二)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好其他工作,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应急组织工作
(一)人员组织工作。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由办公室快速组织人员参加施救工作。
(二)机械组织工作。由公路所成立应急抢修专业队,保证机械设备储备充足,保证应急使用及随时对县乡公路进行抢修,保障县乡公路的安全有序畅通。
(三)车辆组织工作。由局运输股、执法大队、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客、货应急运输车辆储备和调配,及时组织运输人员、物资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四)物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和公路所准备好铲、锄头、绳子等物资设备。
(五)后勤保障工作。由局办公室和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由局规建股、公路所、建设所组织,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人员调集和应急储备工作
(一)公路畅通应急保障工作。由公路所按照《灵山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公路畅通应急保障组职责抓好落实。
(二)道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由局运输股、执法大队、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客运、货运车辆各10台,随时应急运输抢险等重点物资和人员运输。
(三)信息收报工作。由局办公室及法规安全股及时收集因天气原因造成公路中断和客运停运、旅客滞留等信息上报局领导以及上级有关部门。
六、应急响应
(一)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了解掌握情况,预测后果,及时上报。
(二)以县事故应急指挥部为指导,服从指挥,协调好其他部门工作。
(三)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快速组织好人力、物力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四)根据现场情况,依照相关预案的领导指示,配合好各单位现场应急救援的行动,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告救援进程和信息。
(六)做好县事故应急指挥部布置的各项善后工作的调查总结工作。
七、工作机制
(一)启动应急预案前,执行应急任务的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及人员,应每周对应急车辆及物资进行检查保养,严禁车辆和物资带病作业。
(二)启动应急预案后,根据应急的.实际需要,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碰头会议,组织确定实施救援方案,各单位人员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三)一般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援和上报,按照市、县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首先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的安全畅通,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及时对公路进行抢修、加固。
(四)重特大事故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救援工作。
(五)根据事故灾情变化和救援需要,适时因地制宜,对其他社会车辆进行调度,满足道路运输需要。
(六)主动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应对、处置知识和技能,有计划地组织救援应急队伍的培训学习,按照上级布置,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八、值班制度
启动应急预案时,各二层机构要安排好人员值班。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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