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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绩效考核细则

2020-01-23 来源:世旅网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考核激励制度,促使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完成促进城乡医疗服务均等化工程各项目标任务,为广大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为考核重点,促进村卫生室全面履行职责。

  (三)坚持一年两次考核,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逐步完善考核办法。

  (四)坚持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的财政补助、村医收入待遇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服务数量、质量、医疗费用、规范药房建设和药品零差销售执行等情况。

  (二)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分解任务完成及落实情况。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

  (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运转情况。

  (五)人事财务管理情况。

  (六)村卫生室环境管理情况。

  (七)群众满意度情况。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卫生室

  (二)考核程序及考核组人员

  1、镇组成立考核组,分别于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对各村卫生室进行2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县卫生局。

  2、考核组人员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二个等次,分值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合格的村卫生室,按该村农业户籍人口核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经费补助标准(即:1200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村卫生室8000元)进行补助;考核不合格的,按得分比例(实际得分除以80)乘以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3、对年度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全镇前3名的村卫生室,镇将授予“优秀村卫生室”称号,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得分位列全镇后3名的村卫生室,全镇通报批评,并上报县卫生局,限期整改。最后一名的村卫生室负责人给予诫勉半年处分,其他医务人员给予效能告诫一次。

  4、对连续2年考核合格且位居全镇前3名的村卫生室,奖励村卫生室负责人1000元;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且位列全镇后3名的村卫生室,免去村卫生室负责人职务,并上报县卫生局。

  5、对乡村医生一年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上报县卫生局,建议县卫生局收回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6、在市、县各项检查中,取得好的成绩,给镇挣得荣誉的村卫生室,对村卫生室负责人给予物质奖励和表扬;在市、县各项检查中,被查出问题,给镇造成影响的村卫生室,对该村卫生室负责人给予批评和交流,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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