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___一楼的两套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金及交付方式:年租金为人民币10,000.00元整,乙方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每年1月31日前)支付第一年的年租金。
三.租赁期限为三年,从____年2月1日至____年1月31日。
四.乙方出租门面房屋用于餐饮经营。运营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题结构,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其他方。
5.如乙方经营期间经营不善,经甲方许可,可将店铺转让给另一方,其中乙方的所有装饰可自行转让给另一方,转让时间不得超过本协议的约定期限。三年经营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继续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如果乙方在协议期内停止续租或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的所有装修将无条件留给甲方,乙方在提前终止协议行为中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不及物动词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该物业,或赔偿乙方合理的损失。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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