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有镇政府办公楼、司法所、文化站等多个办公室维修工程一宗,经讨论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维修,为了明确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述:XX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司法所、文化站破旧严重,为改善办公环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须重新装修。
二、工程量及造价:甲乙双方商定工程总预算价为壹拾壹万元(¥110000.00元)。
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四、双方职责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及义务:负责技术指导;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
(二)乙方职责及义务:严格按甲方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工程各项任务。
五、质量要求:乙方要做到保质保量,确保工程质量及项目全部建成。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如施工达不到质量标准或项目要求,甲方拒付工程款,后果由乙方自负。
六、开工至竣工时间: 20xx年3月28日至4月3日。
七、工程结算及付款:
(一)工程结算:经验收合格后,以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为准,以实际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二)工程付款: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由乙方带料进场施工,甲方资金到位后按工程总造价预付30%给乙方,余下部分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付清工程款给乙方。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甲方代表:
乙 方: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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