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县的部署安排,为全面了解全街道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加快补齐工作短板,特制定本方案。
一、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普查,将影响脱贫质量与成色的问题全部找出来并整改清零,确保高质量通过国家脱贫普查验收,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普查时间
在3月9日前,各村(社区)完成自查。3月9日-3月20日街道对照普查内容开展检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
三、普查对象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建档立卡外的残疾户、低保户、五保户、边缘户;
(三)非贫困户(随机抽取本村一个村民小组进行普查)。
四、普查内容
(一)精准识别方面。对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查是否有贫困人口漏评。
(二)精准退出方面。对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查贫困人口错退率,查已脱贫户脱贫稳定性、可持续性。
(三)精准帮扶方面。查帮扶贫困户是否应帮尽帮。
(四)政策落实方面。查"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政策是否全面落实。
(五)基础资料方面。查县、乡、村、贫困户脱贫攻坚资料是否齐全完整,账实相符。
(六)群众满意度方面。查村干部和贫困户对扶贫工作满意情况,抽查非贫困户对扶贫工作的认可度。
五、工作职责
街道成立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组,实施普查工作。街道办事处主任尹建冬任组长,街道人大联工委主任王亮、分管扶贫领导陈喜艳、县扶贫办领导宋春美、杨峰、陈礼文为副组长。杨柳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上传下达、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摸排问题汇总上报。办点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2 个普查小组,确保普查工作在 10 日内完成。每个普查小组设组长 1 名,资料员 1 名;调查员 10 名,乡镇普查小组每天普查2个行政村,小组长和调查员对入户调查情况负责,在入户调查表上签字确认。普查工作接受市普查工作督促指导组的督促指导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业务培训。在普查开始前街道召开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部署及业务培训会,结对帮扶干部及普查小组成员参加,了解业务知识。
(二)问题应报尽报。自查、普查是为了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此次自查、普查发现的问题,应做到应报尽报。自查整改清单在 3月7日前报街道扶贫办办公室。对自查发现问题不上报,对普查工作敷衍了事、走马观花导致问题没有被发现,将严肃追究自查责任人、普查小组长和入户调查员的责任。
(三)确保普查质量。将普查工作组织、培训、开展情况作为各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季度评价排名的重要依据,对前三名予以通报表扬,对后两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予以约谈,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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