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技能水平,激励教师岗位训练,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我园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举行幼儿教师技能技巧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参赛对象
全体幼儿教师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xx年10月15日;
地点:多媒体教室
四、比赛内容
自弹自唱、舞蹈 、简笔画。
五、评委组
弹琴、舞蹈评委:
美术评委:
六、比赛方案
(一)竞赛程序
1、竞赛顺序:简笔画——自弹自唱——舞蹈
2、比赛形式:美术绘画集中进行,弹琴与舞蹈抽签决定比赛顺序逐个进行。
(二)各项比赛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
1、弹唱具体要求和评价标准(100分)
要求:自弹自唱二首乐曲(钢琴)。自选一首歌曲(题材不限,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完成),60分;抽签确定一首(曲目附后),40分。
评价标准:
2、舞蹈具体要求和评价标准(100分)
要求:参加比赛的选手需自选一个舞蹈,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完成。舞蹈音乐的磁带、光碟、服装等用品自备。
评价标准:
① 舞蹈难易程度(10分)
②舞蹈基本功 注重音乐和舞蹈的结合,能准确的理解音乐的蕴涵和风格,并通过丰富的肢体语言恰当地表现音乐内容,主题鲜明,具有美感。(60分)
③舞蹈表现力 注重舞蹈动作的表演和内在情绪的表现力,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30分)
3、简笔画要求和评价标准(100分)
要求:以命题画的形式进行(家具、日常用品、水果、蔬菜、树木花草、衣着鞋帽、交通工具、动物、人物动作、面部表情),25分钟完成。
评价标准:
① 数量保证每类4个。(40分)
② 构图饱满,形象准确。(40分)
③ 线条流畅。(20分)
七、奖励方案
1、单项奖
每项以平均分排名,按1:2:1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按80、60、4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2、综合能力奖
以三项平均分的总和排名,前6名为综合能力奖,分别奖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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