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
(二)在主管、领班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商厦的.电视监控工作。
(三)熟悉掌握公司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四)熟悉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密切注意屏幕情况,发生可疑问题立即通知当班警卫或报安保部领导。
(五)发现监视设备出现异常故障或异常,应立即报监控领班或主管不得擅自处理。
(六)坚持对商厦进行电视巡查录像,并做好记录。
(七)录像机换带必须按组别顺序进行,不能混乱,并做好登记工作。
接到总收电话通知后,才能对金库进行录相。
(八)在各项工作完毕的空隙时间,用违纪录相带对商厦员工的行为规范进行定点录相,时间调整到3小时。
(九)接到夜班警卫领班通知后打开夜间微机报警系统。
(十)做好夜间施工厂家人员登记工作,对重点部位进行录相。
(十一)对夜班警卫的夜间巡场要进行跟踪录象,记清巡场时间,巡场人员及巡场顺序。
(十二)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当班时发现或需要注意的屏幕情况告诉接班人,接班人应检查设备的工作和清洁情况,以保证监控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十三)做好机房的卫生,对讲机电池充电与更换工作,完成安保部领导和主管交办的任务。
(十四)机房要地,未经批准非值班人员不得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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