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按照原州区财政局《原州区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原政办发〔20xx〕32号)文的要求,须对列入20xx年重点项目的“20xx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工程”项目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工作。我单位组织开展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原州区20xx年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路线分布于原州区境内,涉及14条公路,路线全长100.12公里,分别为C481范马沟-梁家庄、C396G309-海坪、C233海坪-上坪、C220高红-程儿山、Y231石庄-冯洼、C445杨南路、Y218杨蒋路、Y307河程路、C364骆驼河-槐沟湾、C211庙高路、C245撒姚路、C448下青石-潘家堡、零星工程、桥梁部分。项目总投资概算1068.25万元,资金来源分别从车购税和支持巩固脱贫攻坚和衔接乡村振兴债券资金中安排,解决。项目建设期间20xx年8-11月。
根据关于印发《原州区20xx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年终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原乡振组发﹝20xx〕5号文件),对项目进行了年终调整,调整后20xx年资金规模为1030万元,资金来源分别为从车购税和支持巩固脱贫攻坚530万元和衔接乡村振兴债券资金500万元,项目路线分布于原州区境内,涉及14条公路,路线全长100.12公里,分别为C481范马沟-梁家庄、C396G309-海坪、C233海坪-上坪、C220高红-程儿山、Y231石庄-冯洼、C445杨南路、Y218杨蒋路、Y307河程路、C364骆驼河-槐沟湾、C211庙高路、C245撒姚路、C448下青石-潘家堡、零星工程、桥梁部分。
本工程合同段长约100.12公里,为新建项目,全线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四级公路设计/三级/乡村二级标准维修。合同总价为898.2466万元,工程期限为20xx年8-11月。
本工程现已完工完工时间为20xx-11月。我局积极与乡村振兴局、财政、审计部门协调,计划于本年12月底之前完成交工验收和决算工作。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该工程20xx年资金规模1030万元,资金到位10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分别从车购税和支持巩固脱贫攻坚530万元和衔接乡村振兴债券资金5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本年度实际支付755.2239万元。
(2)项目实际支出金额
截至绩效评价日,项目实际完成支出755.2239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管理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由自治区财政厅下拨资金到固原市原州区财政局,再由财政局将款项拨到固原市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账户。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原州区20xx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年终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原乡振组发﹝20xx〕5号文件)、《原州区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原政办发〔20xx〕32号)我单位按下列步骤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我单位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并到项目现场了解被评价项目的基本情况,并据此设计评价工作方案和相关表格。工作组与有关人员及项目执行单位确定联络机制。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
(1)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资金拨付明细、项目申报及审批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申报、评审、公示、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资金分配、发放是否合规,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
(2)与项目管理和项目执行负责人面谈,了解项目管理与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分析项目绩效控制的关键因素,并了解实际控制状况。
(3)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单位、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及受益农户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情况介绍。
(4)现场查看。深入每个项目点调查走访,发放问卷调查。
(5)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xx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评价,项目申报、审批严谨健全,建立了项目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并得到执行,项目完成符合基本要求;项目实施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状况,保障了农村经济及生活便利,完善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环境,减轻了当地农民的负担。根据从项目投入、产出和绩效三类方面的绩效目标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96.08分。
四、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投入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率:按年初预算数/年度预算执行数计算,完成目标值达到73.32%。
(二)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工程量):
项目路线分布于原州区境内,涉及14条公路,路线全长100.12公里,分别为C481范马沟-梁家庄、C396G309-海坪、C233海坪-上坪、C220高红-程儿山、Y231石庄-冯洼、C445杨南路、Y218杨蒋路、Y307河程路、C364骆驼河-槐沟湾、C211庙高路、C245撒姚路、C448下青石-潘家堡、零星工程、桥梁部分。
2.质量指标:
20xx年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工程,均严格按照《原州区20xx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年终调整方案》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设计,规范组织扶贫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区交通局负责对项目的质量采取不定期对扶贫道路建设项目开展督促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质量均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3.时效指标:
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征地方面的问题,需要反复沟通;同时,因村民、施工难度、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影响了工期验收。这反映出项目管理工作做的还不够精细,与项目相关部门的沟通还需要改善和加强。
(三)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是保障沿线群众和车辆出行安全,实现固原市“精准扶贫”、于20xx年同全国同步脱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本项目的建设是实现固原市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增大农村公路通达深度的需求;本项目的建设是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抓住机遇、趁势而上。实践精准扶贫、集中扶贫、让原州区贫困地区完成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具体体现;本项目的建设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新进展。
2.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扶贫道路的建设,将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产品的快速流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助推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便利的农村交通条件促进了农村与城市的信息交流,扩大了农村对外沟通交往程度,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城乡差别缩小,农民生活方式将会发生根本转变,城乡生活也将实现和谐交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们对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大家普遍认为:项目工作组在项目改造期间建设施工单位均与项目所在村组相处关系很好;虽然施工期间发生过一些冲突,但冲突处理结果能接受;施工期间虽有给所在村组带来不便,但困难不大;该项目对出行的便利性和舒适性有非常明显的改善;对项目本身的总体态度非常满意。
五、绩效自评工作的建议
1、做好前期调研及环境考察工作,尽快做出施工方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前期要做好预防措施有效应对。
2、健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对于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建设实现目标考核制度,严格兑现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对优秀的建设管理团队和个人进行物质奖励;扩大路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范围,对超重超载车辆依法打击;由于村组道路路线较长且比较分散,仅靠专职的路政管理人员很难管理,因此可以聘用乡村路政协管员分片管理。
3、区交通局负责对项目的质量采取不定期对扶贫道路建设项目开展督促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规范组织扶贫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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