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抓好律师工作。加大律师服务渤海新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力度,推动律师业务向知识产权、公司上市、企业投资合作、企业改制破产、企业依法管理、金融证券等领域深入发展,鼓励和引导律师由传统诉讼业务向非诉讼业务拓展。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建设,打造核心业务突出、功能定位清晰的精品所、专业所。加强律师所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引领律师工作健康发展。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管理,开展重点培训和时政教育,认真查处律师违规违纪行为,提高律师办案质量和社会公信度。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律师工作的“两结合”管理体制,强化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能以及律师协会的自律功能。加大对律师代理辩护“重大、敏感、群体新”案件的指导,确保实现律师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二)不断深化公证工作。在做好传统公证业务的同时,拓展公证服务新领域,开拓证源,加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公证法律监督和国有资产招拍挂、破产企业职工补偿金提存公证工作。组建公证法律服务团,为渤海新区及黄骅港建设提供深层次、全方位的公证法律服务。推进公证“三化一建设”向纵深发展,要提升公证工作信息化水平,努力实现公证管理工作和公证服务方式的现代化。畅通公证人员进入渠道,逐步壮大公证员队伍。加强信息化管理,构建全市公证网络信息平台。发挥行业和行政双重管理职能,适时组织全市公证质量评查,加强质量监管,提高公证公信力,达到零投诉。
(三)创建司法鉴定工作“品牌”形象。加强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监管,保证司法鉴定人员依法规范执业,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服务能力,努力培树、形成具有沧州特色的司法鉴定业务“品牌”所。县(市、区)司法局进一步拓展司法鉴定业务,求发展、求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
(四)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开展全市检查活动,整顿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
(五)圆满完成司法考试任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组织协调,提高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实施并圆满完成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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