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处罚案件授权委托书
濮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
现授权委托 身份证号: 全
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前往你单位接受
涉嫌违法案件(下称本案)的调查和处理,其委托权限包括:
1、接受行政机关的调查询问;
2、就本案调查发表陈述和申辩或代为承认相关事实;
3、依法参加本案的听证;
4、接受你单位的有关通知、告知及批评教育等;
5、签收《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听证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法律文书;
6、代表本单位就本案相关事宜作出承诺、放弃等表示,或提出要求。
注:需加盖委托人印章
委托人:单位法人或印章
受委托人: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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