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第一附属医院 会诊制度实施办法
一、门诊、急诊会诊实施办法 (一)门诊会诊办法
1、首诊医师在以下情形应请其他科医师对病人进行会诊: (1)首诊为经治医师,综合病史、查体、辅助检查等,考虑排除本科疾病,或合并患有他科疾病,先请本科主治及以上医师会诊,本科主治及以上医师考虑非本专科疾病,请其他科会诊; (2)首诊为主治及以上医师,经问诊、查体或辅助检查后,考虑病人非本专科疾病,或合并他科疾病,可直接请他科医师会诊。
2、会诊前,首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书写门诊病历,标明会诊的科室及会诊目的; (2)必要的辅助检查;
(3)向患者或家属解释清楚,告知到他科会诊的程序,取得理解与配合;
3、会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体,必要的辅助检查,综合分析,明确诊断,予以治疗;
(2)接到他科医师会诊邀请时,会诊医师应为主治及以上医师,应先向本科其他医师交待工作,然后前往;
(3)到他科诊室会诊,患者病情均较复杂,以本科疾病为主的,应收入院治疗,若病情危重,则先实施救治,待适合转运时,
护送到病房。 4、门诊多科会诊
(1)首诊科室报告门诊部,门诊部主任到场,或委派专人到场,组织会诊;
(2)门诊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对重危患者先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按主病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
(二)急诊科会诊办法
1、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1)依据患者或家属的主诉书写急诊病历,准确记录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等;
(2)为明确诊断,做必要急诊化验、影像检查(CT、MRI、超声等),为诊断提供参考依据;
(3)视病情做必要的紧急处置:外伤止血包扎,骨折简单固定,建立输血输液通路,心肺复苏等;
(4)向病人或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2、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邀请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到达时限:会诊医师应在10分钟内到场;
(2)综合首诊医师的病情介绍、病人或家属的陈述、专科查体、各种检查结果,做出初步诊断,给予正确处置;
(3)会诊医师会诊后经过用药及处置,患者病情未见好转要及时请上级医师到场解决问题。
二、病房会诊办法
(一)科内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办法
1、科内会诊,即全科会诊或全科查房,每月至少1次,有急危重病例可随时进行全科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委托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做好记录。 2、会诊病例的提出:
(1)带组主治医师或主治以上医师提出;
(2)组内疑难病例,经三级医师查房,诊断和治疗仍不明确; (3)组内急、危、重病例,诊治不明确或治疗效果不好; (4)外科系统的术前会诊也属科内会诊的一种形式,按照《术前讨论制度》相关规定进行。 3、会诊前准备:
(1)经治医师准备病例资料,熟知患者病情,包括入院情况、诊治经过、目前存在的问题、各种检查结果异常情况,及时完成病程记录,各种化验检查单附于病历中;
(2)主持会诊的医师提前查阅被会诊患者的病历,结合会诊目的查阅相关文献资料;
(3)其他医师也应了解即将会诊的患者的病情。 4、会诊中:
(1)管床经治医师汇报病历,内容包括:患者的病史、症状、主要阳性体征、辅助检查、临床诊断、治疗方案、疗效、目前存在的问题;
(2)管床主治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补充诊治情况;
(3)主持会诊者听取汇报,翻阅病历,带领参加会诊的各级医师进病房,与病人或家属沟通,进一步收集信息,详细查体, 查体过程中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4)会诊时,首先是管床组各级医师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其他组医师发表意见,最后,主持人总结分析,补充或更正诊断,提出进一步检查项目和治疗处置方案;
(5)全科会诊也兼有教学查房的功能,是实习医师、进修医师等各级医师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应大胆发言讨论,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5、会诊后:
(1)经治医师认真书写会诊记录,真实完整地表达全科讨论情况;
(2)本组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结论,特殊检查及治疗征得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知情同意,签字后方可实施;
(3)及时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4)会诊主持者在24小时内检查经治医师记录情况和医嘱执行情况;
(5)科室建立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指定专人将每次全科会诊内容记录下来。
(二)科间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办法 1、会诊的提出:
(1)涉及其他学科的诊治问题,在本学科无法解决的病例,
可提出科间会诊;
(2)主治医师或主治以上医师同意,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内容应真实,便于会诊医师充分掌握患者的信息,进行正确的分析;
(3)一般情况下提普通会诊,普通会诊的含义是: a.其他科情况为次要矛盾,可择期诊疗; b.患者病情较轻,生命体征平稳。 (4)急会诊的条件:
a.患者病情突然变化,疑似合并其他学科疾病;
b.患者已知合并他科疾病,现有加剧趋势,需紧急治疗; c.危重症患者抢救,需要他科协助。 2、会诊前准备:
(1)经治医师及时记录病程,详实反映患者病情变化,各种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
(2)与病人或家属沟通,取得理解与配合。 3、会诊到达时限:
(1)普通会诊:会诊医师必须于24小时之内完成; (2)急会诊:会诊医师必须于10分钟内到达现场。 4、对会诊医师的要求:
(1)普通会诊必须为本院的主治医师或主治以上医师,急诊会诊由本院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参加;
(2)如会诊医师对患者的诊治不明确,应请上级医师前来会诊,解决问题。
5、会诊进行:
(1)会诊医师到病房询问病史、查体,回到办公室翻阅病历,汇总信息,提出诊疗意见,在会诊单中详细记录;
(2)经治医师(当班医师)或以上医师应陪同会诊医师,并做必要的病史补充。 6、会诊后:
经治医师及时记录会诊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意见,执行会诊意见,特殊检查或治疗应征得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知情同意后方可进行。
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患者,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转出科室和接收科室均不得拒绝和推诿,对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医疗纠纷,由相应科室负全部责任。
(三)全院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办法 1、会诊提出:
(1)患者病情复杂,已行科内疑难病例讨论,需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
(2)除急、危重症患者以外,至少提前1天,科室填写会诊申请单,送交医务部,会诊申请单内容包括: a.患者病情介绍,在诊治上需解决的问题; b.拟会诊时间; c.拟请会诊人员; d.科室主任签字或盖章。
(3)医务部负责通知相关会诊医师。
2、会诊前准备:
(1)向患者及家属告知,取得理解与配合;
(2)经治医师完成各种记录,各项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影像片收集齐全;
3、对会诊医师的要求:
受邀参加全院大会诊的科室,原则上由科室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参加会诊,如科室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因事不能参加,则Ⅰ类全院大会诊可由具备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参加;Ⅱ类全院大会诊可由高年资主治医师(聘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参加。
4、会诊进行:
(1)医务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到达科室协调会诊,确认拟请会诊医师均到场,及时联系未到场的医师,若有拟请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前来会诊,需立即落实,更改会诊医师;
(2)提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会诊,管床经治医师详细报告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主治医师和主治以上医师做补充。 (3)会诊医师到病房进一步询问病史,查体; (4)各位会诊医师回会诊室,提出各专科诊治意见; (5)科室主任总结发言。 5、会诊后:
(1)经治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并请上级医师审阅签字;
(2)执行会诊意见,进一步辅助检查,或更改治疗方案;
(3)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向病人或家属告知会诊结论,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特殊的检查及治疗。
(四)院外会诊办法 1、会诊提出:
(1)疑难复杂病例经科内会诊、院内会诊后,诊断仍不明确,或治疗上仍存在困难的病例;
(2)患者存在本院未开设的学科范围的疾病;
(3)经治医师填写院外专家会诊审批表,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部;
(4)医务部与拟邀请会诊医师所在医院的医务部电话联系,请求落实,并告知时间与地点,简介患者病史等资料,陈述会诊目的。
2、会诊前准备:
(1)向患者及家属告知会诊的目的,征得同意并签字; (2)经治医师完成各种记录,各项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影像资料收集齐全。 3、会诊进行:
(1)医务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协调并落实会诊人员; (2)提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管床主治医师详细报告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医疗组长做病情补充;
(3)会诊医师到病房查病人,进一步询问病史,查体; (4)各位会诊医师回到会诊室讨论,提出各自的诊治意见; (5)科室主任根据各位会诊医师的意见做总结发言;
(6)管床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4、会诊后:
(1)经治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并请上级医师审阅签字;
(2)执行会诊意见,进一步辅助检查,或更改治疗方案; (3)管床医师或医疗组主治以上医师向病人或家属告知会诊结果,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特殊的检查及治疗。
三、会诊申请单及会诊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会诊申请单书写要求
会诊申请单书写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及床号,简要病史、体征、重要实验室和器械检查资料,拟诊疾病、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日期和时间,经治医师、主治或以上医师签名。
(二)会诊记录书写要求
会诊记录书写内容:会诊医师对病史及体征的补充,对病情的分析、诊断和进一步检查治疗的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室或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
多科或多人的会诊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整理,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并记录参加会诊的人员姓名、职称。
医务部
2019年X月X日
附件:全院大会诊的组织流程图 按照科内讨论意见组织谈话和治疗 上级医师查房 相关专科会诊 科室负责人申请急诊全院会诊 危重或疑难病例 科室负责人组织科内危重或疑难病例讨论 医务部电话:XX
科内无法解决 科室填写全院大会诊申请单,区分Ⅰ类Ⅱ类全院会诊,上交医务部 1、医务部审核并抽查科内讨论情况; 2、医务部通知科主任全院会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3、申请科室将安排好会诊时间的书面申请单送达会诊邀请的相关科室,由科主任安排参加全院会诊的本科室医师; 4、医务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全院会诊。 2、医务部通知科主任全院会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医务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全院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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