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我公司绿化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环境的干净、美观,符合制药绿化环境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的绿化区域管理及绿化管理人员。
三、绿化区域管理
1、公司种植的所有花草树木,未经批准严禁擅自挖掘、移动或砍伐。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绿地内挖坑取土、堆放杂物、损害花木、草坪。
3、不得刻扒树皮、践踏草坪、摘采花朵及树木果实。
4、不得向绿化区域扔垃圾,吐痰。
四、绿化工职责
1、旱季时,对花草树木勤浇水。
2、做好绿化区的除虫防病、施肥等工作。
3、负责花草树木的修剪整形工作,并将修剪掉落的枝杈统一送锅炉房烧毁。
4、如发现草坪绿草稀疏,应及时对草坪进行补种。
5、对破坏绿化者,要及时劝阻、教育,并向相关领导汇报,必要时可对其进行处罚。
6、每天巡回检查、处理绿化区(重点关注厂外绿化带)垃圾、杂草、枯枝落叶,保持绿化区清爽、干净。若绿化区卫生不达标,对绿化工进行处罚。
7、妥善保管和使用各种工具、药品、肥料等。
五、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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