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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怎么解读

2023-12-30 来源:世旅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怎么解读

《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争议最⼤的莫过于第76条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如何解读?如果希望能够⽤法律维权,建议你可以进⾏店铺在线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会为你解答问题,及时合法的保护你的权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怎么解读

《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争议最⼤的莫过于第76条了,具体条⽂如下:第七⼗六条机动车发⽣交通事故造成⼈⾝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式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承担责任;双⽅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过错的⽐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机动车驾驶⼈、⾏⼈之间发⽣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机动车驾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机动车驾驶⼈、⾏⼈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不承担责任。⼀、关于此条的⽴法本意

第76条之所以引起轩然⼤波,就因为没有适⽤普遍的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才承担责任,⽆过错不承担责任,有部分过错承担部分责任;这⼀条适⽤的是严格过错原则或⽆过错原则(理论上有争议),也就是说,加害⽅⽆论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均要承担责任,受害⼈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加害⼈的责任;因不可抗⼒、受害⼈故意或第三⼈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可以免除⽆过错加害⽅的责任。虽然也要考虑被害⼈的过错,但这仅对减轻加害⼈的责任有意义,并不能免除加害⼈的责任。那么,76条的⽴法本意是什么呢?

1、以⼈为本,⽣命权⾼于路权

这⼀条将⽣命权提⾼极⾼的位置,即使机动车⽅⽆过错,伤害他⼈的⾝体或致⼈丧命,也要进⾏赔偿;即使爱害⼀⽅有过错,也不能以⽣命(或健康)为代价。

2、保护弱势群体

机动车作为⼀种⾼速运输⼯具,对⼈的⽣命健康安全具有潜在危险性,这种⾼速⾏驶的“钢铁战⼠”与⼈的“⾎⾁之躯”相碰撞,⼀般说受害最⼤的是“⾎⾁之躯”,相⽐之下,很明显机动车占“强势”,⾏⼈或⾮机动车⾃然就是“弱势”了,“弱势”⽅要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才能体现公平。

⼆、第76条的理解

1、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考虑责任划分,均由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2、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按责论处,按各⾃事故责任的⽐例承担赔偿责任;3、机动车与⾮机动车、⾏为发⽣交通事故,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先要由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个前提;在此前提下,如果能够证明⾮机动车、⾏⼈有违法、违规⾏为,⽽机动车驾驶⼈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合理的处置措施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的责任,但是减轻多少,没有明确规定;⽽且,机动车⼀⽅的责任只能减少,不能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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