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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2021-09-25 来源:世旅网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如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进行自我评价,自评认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进行注册登记。 二、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上传至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认定管理办公室确认企业身份。 三、材料准备 企业准备下列材料: 1、目录; 2、企业声明书;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5、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8、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9、中介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10、认定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其中第3-9条内容按照《工作指引》中的具体要求准备。

企业严格按照《实施意见》中的格式要求,将以上内容全部打印并胶印成册,书面材料一式四份。 四、上报初审材料

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分别报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进行初审。 五、提交正式材料

1、高新区有关部门完成初审,并确认修改无误后,登录“高新技术企业定管理工作网”完成电子版的提交。 2、正式书面材料2份、光盘3张(光盘内容为全部申报材料的PDF文件,证书、文件等均为原件扫描,章节间彩纸也要扫描,文件名为企业名称)报高新区科技局高新科(火炬大厦1302房间)。 六、认定、公示与备案

山东省认定管理办公室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认定意见。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七、复审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书格式同认定申请书),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需提交近三个会计年度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

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复审将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第(四)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与备案,并重新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证书颁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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