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
院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1.总则
为强化技术质量的分级管理,明确院技术质量管理职责,加大技术质量管理和考核工作力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管理职责
2.1副院长
各副院长、主任工程师按院管理体系文件履行相应职责,主要管理职责为:
1)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政策、法令、法规、技术标准及规定;
2)贯彻落实院管理方针、管理目标及管理体系文件和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落实院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年度质量目标的展开、实施,保证院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及有效性;3)制定、实施院年度科研、标准化、内部业务建设工作计划;编制并实施院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不断提高设计人员技术水平和能力;
4)组织院质量分析会并编制报告;负责工程设计质量信息的收集和应用,建立院质量信息台帐,开展质量意识教育;
5)负责院过程、绩效、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施工图设计质量检查和工程设计总结及顾客满意调查,并报院质量管理部;配合院开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和工程设计回访及设计质量事故的调查;
6)负责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组织开展院小组活动;配合院做好专有技术、科研、“四优”、咨询、优秀论文和QC小组成果申报;
7)负责制定院技术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加强院技术质量考核。
2.2质量管理部
负责全院技术质量归口管理工作,主要管理职责为:
1)组织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政策、法令、条例、技术标准;
2)建立实施院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监督和检查各部门体系运行情况;负责院管理体系文件修改、改版的归口管理;
3)制定、实施院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院年度质量目标的下达;
4)负责对不合格品的控制,督促院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并对院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考核;
5)协助院组织施工图设计质量检查、工程设计回访工作,负责对产品质量的数据分析、质量改进及质量跟踪;负责工程设计质量事故的调查及处理;组织召开院质量分析会,编制院质量分析报告;负责对纠正和预防措施有效性验证的归口管理;
6)组织实施内部管理体系审核、管理评审以及外部审核的配合工作;
7)负责院质量信息反馈归口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对质量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编制院质量信息台帐,开展质量教育活动;
8)负责工程设计现行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有效版本清册、计算机应用软件有效版本清册的动态管理;
9)负责院专有技术、科研、标准化和内建项目及技术装备归口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专有技术,优秀工程设计、科技进步、QC小组成果和优秀论文申报;负责QC小组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11)组织开展学术活动,交流和推广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和经验,负责技术转让和专利的
管理;
12)归口管理院对外技术质量管理的联系工作;
13)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院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并对各部门的技术质量考核。
2.3.签署职责
2.3.1院工程设计成品的各级人员(包括分管总工、设总、主工、主设人、校核人)的验证签署程序,按院管理体系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图纸和报告上“院长”由院的主管领导验证
签署;
2.3.2院对内、外技术文件需由院长审批,亦由院的主管院领导签署;2.3.3院对外相关文件由相应的分管院领导签署。
3.考核
技术质量考核实行院和院两级考核。院负责公司内的技术质量考核,院负责对院的技术质
量考核。
3.1考核内容
3.1.1院内的技术质量考核内容,由院参照院技术质量考核内容,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院技术质量管理和考核实施细则》。
3.1.2院级技术质量考核的内容包括:
1)院制定的年度质量目标和工程项目质量目标是否完成;
2)院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按院管理工作计划的安排完成了各项贯标和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3)设计产品的质量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是否出现严重不合格产品,是否发生严重的设计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受到顾客的投诉,给院声誉和市场开发造成严重影响。
3.2考核细则
3.2.1各部门未按规定要求上报部门年度质量目标展开表和年度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扣2000元;未完成部门年度质量目标,扣5000元;
3.2.2各部门未按体系文件规定要求进行产品要求评审、设计过程的策划(大纲、项目设计计划),每发生一项,扣100元;
3.2.3各部门未按体系文件规定要求进行工程设计专业互提资料,或互提资料后资料发生变化未重新交接,每发生一项,扣100元;
3.2.4各部门未按体系文件规定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各阶段设计评审,或设计评审意见未执行和落实,每发生一项,扣100元;
3.2.5各部门校核或审核人员职责不到位,工程设计成品被上一级(分管总工或主管院长)审核或批准发现应由分公司的校审出的问题,每发生一项,扣院100元;
3.2.6各部门未严格执行设计成品校审“双勾”制度,校审意见不执行且未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放行产品,每发生一项,扣100元;
3.2.7工程项目前期(初可、可研及初设)设计审查,设计方案非外部原因全部被审查会否定,需要重新修编设计文件的,扣责任部门2000元,扣分管总工100-500元。
3.2.8各部门未开展施工图质量检查,扣2000元,扣分管总工100元;
3.2.9工程项目发生顾客书面投诉,视情节轻重,扣责任副院长2000元;
3.2.11发生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损失,院开展质量剖析,一事一议;
3.2.12各部门未按体系文件规定要求,半年各专业组无一份质量信息反馈卡的,扣院100元;每半年未进行部门质量分析的,扣100元;未按要求报送(长期工代按月报,阶段性工代及时报),扣100元;
3.2.13顾客满意调查度调查低于80%,扣2000元;
3.2.14各部门未组织开展各种形式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且全年无QC小组成果,扣
2000元;
3.3考核方式
3.3.1考核由质量管理部结合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施工图质量检查、内部和外部审核、质量
分析、设计回访、顾客满意信息调查以及年终总结、统计分析结果等方式,提出考核意见,
报院总工批示,需要时,报院长批示后,下达,由财务结算中心执行。技术质量考核扣罚款
从院的承包额中扣除,不予返还。
3.3.2院技术质量考核结果与院领导班子责任目标考核兑现挂钩。
总工批示:
院长批示:
质量管理部:
财务中心:
陕西省燃气设计院
2010.5.20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的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明确财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和
职责范围,把工作任务和方法、职责权限贯彻到会计人员中去,明确分工,互相监督、协作,
共同将本院的财务工作搞好。遵照国家财经政策,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制订健全本财务制
度。
1、资金管理及审批制度
1.1财务人员对本院收入、支出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认真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确保其合法、
合理、有效。
1.2使用每一笔业务资金,须由经办人员填写用款申请表或借支单,列明用款单位、款项用
途、经办人签名,再由院长审批后其款项才能支付。
1.3使用资金后凭正式有效发票报销,发票背面写明开支用途,经办人签名,购货由验收人
员验收入库后签名,经院长审批后,方可报销费用。
1.4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公款的安全。金额500元以下的款项报销可由办公室审批,500元以
上的款项须经院长审批,对大额的资金使用(八万元以上),需经两位院领导联名审批后方可拨付使用。
1.5预借款项或发票,应于事务完结后十天内由经手人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2、会计员与出纳员的基本岗位责任
会计和出纳同属财务工作的组成部分,因此工作上必须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既有各自
的工作职责,也有共同的责任。主要的职责分工如下:
2.1会计人员(由持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2.1.1负责本单位整个经营活动中各项资金的运作,盈亏的核算和管理,及时反映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2.1.2根据现行财税政策法规,及时进行税费的计算和缴交,做到及时申报入库。
2.1.3按规定每月提取各项固定资产折旧、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合理分摊各项成本费用。2.1.4每月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结账、平账,做好银行对账审核工作,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按月按年报送有关部门,月份报表于当月终了后10天内报出,年度报表应于年度终了15天内报出。
2.1.5认真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水平。2.1.6定期作出院的财务经济状况及成本分析等,协助院领导做好院的管理工作。
2.2出纳员(由持有上岗证人员担任)
2.2.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和银行结算业务。支付各项费用,其原始发票证必须由经办人员签名,有关人员验收或证明,然后由单位领导审批、会计人员核实后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的印记。2.2.2库存现金限额应控制在银行核定的数额以内,超出限额部分及时送款存入银行。每天清点库存,做到日清月结,不准挪用现金。
2.2.3保管好现金及有价证券。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妥善保管好保险柜钥匙。2.2.4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特殊情况需开出不填金额的转账支票时,需在支票上写明款项用途、签发日期、支票限额、并由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存根上签名,经负责人审批。2.2.5妥善保管好空白支票、发票与发票专用章,税控器等设备以及打印发票的统计联,支票印章由出纳与会计分别保管,不得一人统管。
2.2.6对于已按顺序记载入账的收付款凭证,每星期编制"现金及银行存款结算户收付报告",随同原始凭证交会计填制记账凭证。
2.2.7办理报销完毕的原始凭证,应逐单逐笔登记现金账与银行存款账,并结出余额,每日
库存现金与账面余额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于未达账项,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经会计审核。
3、其他管理制度
3.1每月终了及时将记账凭证钉装成册,所有签单要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每份凭证盖齐责任人的签章。
3.2所有会计档案由会计负责保管,本院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主管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院领导同意批准。原则上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3.3电脑财务会计软件以及税控开票软件,由会计人员专人专机使用,不得向外泄漏财务文件资料,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准确。
3.4加强院对下属的各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季度抽查,半年检查,各分支机构每半年报送一份会计报表到院财务科备案。
3.5赴银行送取现金5000元以上,必须两人同往,一万元以上须有专车护送。
本制度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燃气设计院
201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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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
一、员工试用期规定 |
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 |
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
现提前或推迟转正。 (一)、福利待遇 |
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本月天数-休假天数)
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 发放。 |
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休假 |
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董事长批准。
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3、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
4、不享受探亲假、婚假。 |
二、员工入职准备 |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
2、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
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 |
4、4 张一寸照片 |
5、部分职位(如出纳、收银员、司机、仓管)试用期员工还须须准备房产证明、户口本、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行政手续 |
1、试用人员手续办理完毕后,由行政部向试用期人员发放办公相关用品。
2、发放工作牌,办理考勤卡。 |
3、试用期人员需要食宿的、由行政部安排住宿和就餐。
4、将试用期人员带入用人部门。
四、用人部门指引 |
1、试用员工的直接上级是“入职指引人”。 |
2、带领试用期员工熟悉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向其介绍今后 |
工作中要紧密配合的部门及员工,同时介绍公司内公共场所
的位置,包括会议室、停车场、洗手间等。 |
3、与试用期员工进入面谈,商讨入职后的工作安排,并向 |
试用期员工描述其工作的部门架构,岗位名称,职务,岗位职责等。简单介绍将来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前工作时遇到的
实际问题。 |
4、教会试用期员工使用生产工具或办公用具。 |
5、公司有活动要及时告知试用期限人员。 |
6、与试用期人员进行正面沟通,引导其工作,及时了解试 |
用期 |
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其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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