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设统一标准,授权营业部自行制定。对于非现场交易方式收取的佣金标准应该相对较低。
国泰君安
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对不同资金规模、交易规模的客户,对不同交易方式的客户采取不同的价格策略;对现场客户按最高佣金标准;对机构客户、重要大户要通过一对一地谈判确定佣金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5‰;对网上交易客户,原则上不低于1.5‰;对电话等非现场客户原则上不低于2‰。
新设不到一年、客户基础较差的营业部可根据自己情况机动把握,不受公司佣金控制标准限制。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四城市营业部的佣金定价方案由分公司根据当地市场状况制定,经营销管理总部审批后实施。
山西证券:300万元以上2.58‰至2.78‰,100万元-300万元2.48‰至2.68‰,30万元-100万元2.38‰至2.58‰,15万元-30万元2.38‰,中小散户最低2.28‰,网上交易1.00‰。
华夏证券
只规定3‰的上限。要求营业部根据客户交易量大小、场内场外交易方式等标准,以及营业部所处地区的当地成本和竞争对手情况来制定佣金价格。
宏源证券:年费600元,对40万元以下的场外交易(电话委托、网上交易、远程交易)中小散户实施。
川财证券:0.27‰,限电话委托交易。400元开通费。
金信证券:5月1日至7月31日所有客户免收佣金。3个月后按累计交易金额分档收取,100万元以上的客户协商收取。
银河证券
现场交易客户佣金标准为2.8‰;网上交易客户佣金标准为1.5‰。机构大户客户无具体规定,由营业部自定。如果营业部所在地有同业协会的指导价,则按指导价执行。
国通证券
将客户分为A、B、C三类,分别提供不同的收费标准。
1A类客户:在营业部占用固定座位或大户室等资源的大中客户。
2B类客户:不占用固定座位或大户室,且不采用固定佣金标准按渠道收费的客户。
3
C类客户:只使用国通场外交易方式(如电话委托和网上交易),并不占用公司任何其他资源(如不占用专线、不赠送电脑等)、资金存取相对稳定的客户部分营业部采用。
注:上述收费除3‰收费标准是包含交易所经手费、监管费及风险金外,其余均为国通证券公司净收费标准,交易所经手费、监管费及风险金另计收。
南方证券:由各营业部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大鹏证券:交易方式,非现场交易为1.5‰,现场交易则根据资金量和交易量累计制定,最低为1.6‰,最高为2.8‰。
青海证券:非现场交易为1‰,现场交易则以资金量多少为标准,分为7个档次,从1.2‰(含税)到2.8‰(含税)。
西部证券:非现场交易1.5‰,大客户最低在1.55‰。
东方证券:制定的价格和同行相比比较适中,基本上集中在2.5‰左右,但也有0.5‰,根据营业部不同情况而定,公司近期正在对已经公布的价格进行重新分析,测量新的佣金价格会对公司产生多少影响,也会综合一些周边券商的做法。
大通证券:散户执行3‰,机构大户执行1.55‰,网上交易执行1‰的标准。
辽宁证券:无硬性规定,将来主要采取的策略是看国内有影响力的大券商在沈阳采取什么样的价格策略,然后再采取相应的跟进措施。
武汉证券业:降佣不打价格战
在武汉证券业协会日前召开的佣金改革座谈会上,与会人士一致认为,在佣金标准放开的初期,由行业协会出面制定区域性最低佣金标准,防止不计成本的恶性竞争十分必要。经测算,武汉地区证券市场相对合理的佣金收取标准分别为现场交易方式下限不低于0.24%,非现场交易方式下限不低于0.15%。该协会29家会员单位按此标准签署了《自律公约》。
西南证券:西南证券北京北三环营业部针对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和各种交易方式,制定了相应的佣金收取标准:对非现场交易户给予了最大的让利,进行电话委托和远程可视委托以及网上交易的投资者最低可享受到0.98‰的佣金标准。对于现场交易的客户,按照客户市值和交易量大小分别制定了佣金收费标准,可由投资者自由选择,最低标准可优惠到0.15‰。同时,对于交易频繁的现场大户,还可与营业部具体商议收费标准。
中信证券:由营业部根据盈亏平衡自行制定。
长城证券:公司总部制定的佣金标准范围为1‰-3‰,具体执行由每个营业部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同时报备。
平安证券:机构为1.8‰,大户2.2‰,网上交易1.5‰,银证通1.5‰。
联合证券:公司总部制定的佣金标准范围为1‰-3‰,具体执行由各地营业部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同时报备。
湘财证券:制定佣金策略时会赋予营业部自主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同时会在当地具有竞争力。
华泰证券: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和市场状况、自身成本核算及支撑提升服务等因素,由各营业部制定佣金标准并报备。
光大证券:总公司对于各营业部的指导价格主要是对于非现场交易,网上交易和银证通较过去打了五折、电话委托打了八折,其余现场客户则根据客户资金规模和成交量来区别对待。
新疆证券业:统一执行3‰
日前,新疆辖区内11家券商签订自律准则,将统一执行3‰的佣金价格,并表示不打价格战,不搞恶性竞争,以增加服务品种、提高服务质量来应对佣金改革带来的挑战。
一、车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出险:发生事故。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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