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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抵押手续的登记部门

2020-10-29 来源:世旅网

法律主观:

一、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解抵押首先要向银行提出申请,之后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抵押即可。
1、打电话给贷款银行咨询提前还款事项,包括是否需要交 违约金 ,违约金是多少等;
2、去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3、还款(在约定时间之前打款,约定时间不能是还款日的前后三天。);
4、还完款次日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打印利息清单(可以抵个税);
5、到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取解押材料;
6、到担保公司(商业贷款不需要去,公积金贷款的当时没签担保协议不用去);
7、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
8、归档,完成解押。
注意:不同银行或有不同规定,详情以贷款行规定为准。
二、 办理房屋解抵押所需材料
1、注销登记申请书(已加盖银行或 抵押权 人公章);
2、解除抵押登记协议(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
3、银行 授权委托书 (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他项权利证原件;
6、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不同地区或有不同政策,详情请咨询当地不动产中心。
三、不能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7、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8、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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